辦法規章18.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資訊圖書處贈書獎勵辦法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資訊圖書處贈書獎勵辦法 93.12.22 93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 97.12.17 97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10.13 99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0.12.29 100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更改校名 101.03.29100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修正 102.3.13 101學年度第7次行政會議暨第7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103.9.24 103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暨104學年度第4次改名科技大學籌備會議修正通過 105.09.01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條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資訊圖書處(以下簡稱本處)為鼓勵各界踴躍捐贈圖書,以豐富本校館藏資源,擴增教學及研究資源,特訂定「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資訊圖書處贈書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處接受捐贈書刊資料,原則上凡有益教學研究之各類型書刊資料為原則,唯有以下各款情形者,得婉拒之: 一、失時效性,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 二、違法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 三、破損、缺頁、盜版、發霉已不堪使用者。 四、零星之單期期刊、報紙。 五、複本數量過多時,至多接受3本。 第三條 凡任何校內外個人或公私立機構、學校、企業、出版單位捐贈本校圖書者,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凡捐贈之圖書,本處得於圖書上註明捐贈者之個人或單位名稱,並公告捐贈者芳名錄於本處網頁或本校校訊。 第五條捐贈方式: 一、個人或團體捐贈書刊資料,請將捐贈書刊資料直接送至本處,以便處理捐贈事宜;若為大批捐贈或需本處支付郵資者,敬請事先通知本處以商定處理方式。 二、 捐贈書刊資料時,請註明捐贈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等,以便聯絡。 第六條獎勵方式: 一、本校教職員生捐贈圖書資料且納入館藏,其數量一次達三十冊(件)者,均得要求致贈感謝狀乙紙,學生另可要求提報學校記嘉獎乙次。 二、個人或團體組織捐贈圖書資料且納入館藏,其數量一次達一百冊(件),或價值五萬元以上者,致贈感謝狀乙紙。 第七條 本處得決定受贈圖書資料之典藏地點及其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 第八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