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FAQ)

4.圖書逾期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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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資訊推廣組
  • 日期:2010/3/23

圖書館逾期罰款已經開始,在到期日前三天,圖書館會發送e-mail通知讀者切勿逾期還書,目前e-mail設定為教職員與學生之學校e-mail,若需要更改,請進入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之「讀者查詢」修改。依本館借閱辦法,逾期 一天5元之罰款計,有三天緩衝期,過後即以累計方式罰款,若確實有逾期,櫃檯會告知讀者罰款金額,在尚未繳清金額前,讀者借書權利將暫時凍結。

圖書逾期歸還寬限期及罰款計算方式如下: 1.圖書逾期寬限期三天內不罰款,此三天是指到期日之後三天(含假日)(如96/10/24到期圖書在10/25-10/27三日內歸還不罰,以此類推)。 2.爾後每逾期一天(以到期日隔日起算,略過假日及休館日),每冊罰款新台幣伍元(如96/10/24到期圖書在10/29日歸還,則每冊繳交罰款15元,以此類推)。 3.每冊累計罰款以二千元為上限,在圖書歸還、罰款繳清前將凍結讀者再借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