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公文請依「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落實尊重智慧財產權
教育部發文字號:臺高通字第1010036358號 主旨:請 貴校確實查核輔導教師、學生及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請 貴校加強透過教師向學生宣導使用正版教科書作為上課及教學之用;另應要求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依照合約內容,不得從事非法影印,並建立校園影印管理內控制度,以落實尊重智慧財產權。 二、本部為瞭解學校實際執行情形,將視需要擇期(另行函告)至校進行輔導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