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章

04.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資訊圖書處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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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圖書管理組
  • 日期:2016/10/13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資訊圖書處設置辦法

89.09.13 89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90.06.20 89學年度第5次校務會議通過

                    93.06.02教育部台電字0930072052號核定

94.06.28教育部台技(四)字0940088963號核定

97.12.183次校務會議通過

99.07.21 98學年度第8次校務會議通過

                                                         100.12.29 100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更改校名

101.03.29 100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修正

101.12.27 101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10.9 103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09.01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105.10.13 105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七條規定,設置「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資訊圖書處」(以下簡稱本處)。

第二條  本處著眼於資訊應用技術發展趨勢,規劃建立學校整體資訊環境,並協助提升全校教職員生資訊處理應用能力、統籌全校電腦資源與網路資源之運用及管理。圖書、視聽資料分類與編目,徵集教學、研究與學習所需之書刊資源支援教學及研究計畫。

第三條  本處置處長一人,掌理校園網路、計算機教學、行政電腦化等相關事宜,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職員擔任。分設系統發展、網路媒體、圖書管理與資訊推廣等四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聘請講師以上教師或職級相當之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職員若干人,負責各項業務開展與執行

第四條  本處之職掌如下:

一、統籌辦理全校電腦軟硬體資源之規劃、採購管理與維護。

二、建置與管理校園網路環境及網路應用系統。

三、辦理各行政單位校務行政電腦化之需求分析、設計與系統開發作業。

四、支援各教學單位相關資訊應用課程之軟硬體設備需求。

五、辦理校內教職員生各項電腦應用訓練課程。

六、發展整合各種網路應用環境與系統。

七、本校數位學習系統之規劃、建置、管理與維護,並協助教務處推動數位學習課程及各教學單位製作數位教材。

八、依政府相關法令,推動校園資訊安全管理機制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九、館藏書刊、資料庫、電子期刊及電子書整合查詢,謀求圖書館充份發揮其閱覽及諮詢服務之功能。

十、國內外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及資訊交流。

第五條  本處各組工作職掌如下:

一、系統發展組:

1.校務行政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

2.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資料庫管理與維護。

3.網頁式校務行政系統開發與維護。

4.校園網站更新與維護。

5.委外開發資訊系統維運。

6.資訊系統操作教育訓練。

7.網路學習平台軟硬體規劃、籌建、管理與維護。

8.完全網路教學之教學評量系統管理與成果統計。

9.數位教材製作軟硬體需求規劃與建置。

10.數位教材製作技術諮詢與輔導。

11.配合教務處數位學習課程之發展,辦理各項數位學習推廣活動與教育訓練。

二、網路媒體組:

1.校園主幹網路規劃與維護。

2.各專業教室連接校園網路諮詢與維護。

3.台灣學術網路各項服務建置與維護。

4.校外撥接網路建置與維護。

5.網際網路防火牆建置管理。

6.機房各主機管理及維護。

7.全校師生電子郵件帳號申請管理。

8.網路線路規劃管理。

9.建立不當資訊防制機制

10.加強教職員生對網路倫理及智慧財產權之認識

1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建置與維運

12.校園電腦設備採購規劃詢價。

13.校園電腦設備支援服務。

14.校園電腦教室軟體更新與設備維護。

15.校園電腦設備驗收與報廢作業。

16.中心電腦教室設備財產管理與盤點。

17.校園電腦教室借用管理。

18.全校教職員生授權軟體採購與管理。

三、圖書管理組:

1.圖書與視聽資料採購與編目。

2.期刊登錄、催缺、上架與裝訂管理。

3.視聽資料盤點與借閱管理。

4.書刊交換與贈書處理。

5.圖書、期刊與視聽資料報廢規劃與執行。

6.圖書統計與分析。

7.機構典藏系統資料徵集與建置。

8.博碩士論文系統管理與論文繳交處理。

9.影印與列印服務管理。

10.研究小間、討論室與視聽室管理。

11.圖書資源推廣與利用教育訓練。

12.電子資源採購。

13.書籍典藏閱覽管理。

14.參考諮詢與館際合作服務。

15.自動化與門禁系統讀者資料建檔、轉入與維護。

16.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軟、硬體維護。

第六條  本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