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章07.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 94.12.7 計算機教學暨電腦資源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00.12.29 100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更改校名 101.03.29 100 101.12.05 101 105.5.19 104學年度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09.01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條 為提供住校學生完善之資訊網路應用環境,並有效管理宿舍網路軟硬體等相關設備,特定「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學生宿舍 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及本校實際需要而訂定。 第三條 凡本校住宿生經申請許可者,得使用宿舍網路資源。以學生事務處登錄的住宿生資料庫為依據。 第四條 學務處負責管理宿舍網路設備財產並建立住宿生名冊,資訊圖書處負責線路與網路維修管理。電腦屬於學生個人財物應自行維護管理。 第五條 宿網使用者須自備個人電腦及網路卡(RJ-45介面)。 第六條 住宿學生每人限定使用一台電腦,如有特殊需求者,需另行簽會核定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 經由宿舍網路管理系統(http://dorm.tiit.edu.tw)填寫申請單。新申請使 用者於二個工作天後(不含例假日),可由宿舍網路管理系統查詢申請結果。 第八條 每週四下午 1:30 至 4:30,資訊圖書處安排人員處理宿網設備維修問題。由宿舍值勤樓長陪同至報修者寢室,若樓長或當事人不在,暫停當次處理。 第九條 寢室內網路設備(交換式集線器集線材)於學生搬入及搬離宿舍時,配合學務處宿舍管理人員清點交接。 第十條 使用宿舍網路應注意事項: 一、 使用校園宿舍網路時,除須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與「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校園網路管理辦法」外,必須遵守本辦法,以維持宿舍網路秩序。 二、 每台電腦每日總流量限定 3GB超量者停止其對外通訊一日,每超過1GB加罰一天。 三、 禁止任意更改個人 ip 四、 禁止架設伺服器或切割子網路(SubNET)或架設路由器等妨礙網路訊號正常傳輸之行為。 五、 禁止使用非法軟體及傳遞非法軟體或違反著作權之資料。 六、 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資料申請網路ip 七、 禁止傳送病毒、駭客行為及一切干擾網路之行為。 八、 禁止架設不法網站。 第十一條 宿舍網路使用者,如有違反第10條各注意事項者,得停止其使用網路,並視情節輕重提報懲處。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呈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