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章

08.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軟體資源使用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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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圖書管理組
  • 日期:2016/9/1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軟體資源使用及管理辦法

92.1.8 91學年度第1次計算機教學暨電腦資源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00.12.29 100 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更改校名

                    101.03.29 100 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修正

  101.12.05 101學年度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5.19 104學年度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09.01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條      為建立本校完整軟體資源庫,並提供本校各單位及教職員合法使用軟體,特訂定「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軟體資源使用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要點依據「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電腦資源管理辦法」及實際運作需求訂定。

第三條      各單位在軟體採購完成後,應知會資訊圖書處建立軟體資源複本,以利全校各單位得以共同分享資源。

第四條        軟體資源只限於本校教職員在版權所規定範圍內合法借用。

第五條        借用人需知悉所借用軟體資源的合法使用辦法,且遵守該軟體資源之版權規定,以防止盗版軟體事件發生。

第六條      借用人需填寫軟體資源借用單,資訊圖書處才可針對其需求提供服務。

第七條      若教師有教學上需要,可借用軟體資源,再轉借給學生,但須在本校所取得之軟體授權範圍內為之。

第八條        借用人應善盡保管之責,若有損毀或遺失,應負賠償之責。

第九條        本辦法經「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