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章09.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閘道防火牆系統管理辦法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閘道防火牆系統管理辦法 94.12.7 計算機教學暨電腦資源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00.12.29 100學年度第6次校務會議更改校名 101.03.29 100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修正 101.12.05 101學年度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5.19 104學年度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09.01 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條 依據 一、 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二、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校園網路管理辦法 第二條 目的:本校閘道防火牆系統管理作業之依據。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校連接校園學術網路及網際網路閘道之防火牆系統。 第四條 網路存取政策 一、 防火牆系統存取策略預先設定成阻絕所有的服務,只允許特定的教學與研究服務通過。 二、 防火牆系統存取策略,每學期由資訊圖書處主動依據教育部相關規範與學校實際現況檢討乙次,檢討後由網路媒體組呈送資訊圖書處處長核定,其他服務需經申請核准後才開放使用。 三、 防火牆系統服務申請步驟: (一)符合教學與研究需求之服務 (二)申請人員請於資訊圖書處網站聯合服務櫃台進行線上申請 (三)承辦人員初審及分析開放服務對校園網路之影響 (四)資訊圖書處處長(含以上)審核 (五)依審核結果開放服務或回覆申請人 第五條 本辦法如有未訂事宜,悉按現行法令、規定及教育部相關作業規範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計算機資源暨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